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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1-03-18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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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1]7号)精神,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优化经济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机关效能、实现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主要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同时,确定县政府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县工信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实际,明确了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办,初步建立起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工作网络2010年,结合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我县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年初,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政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印发到各单位,保证了县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2009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昌江黎族自治县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到各单位。2010年,又相继出台《政务信息整理报送工作暂行办法》、《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务公开考核和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制度》、《政务督查工作规则》等。通过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展开,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政风行风热线”等特色栏目,及时报道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反映群众和社会各界呼声,较好地发挥了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信息公开情况。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各级政府、各部门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权力运行入手,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政策、措施,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执法执纪情况,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人事管理事项等,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通过县政府网站、电子屏幕、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537条,其中:2010年公开5744条,同比上升31.8%,全文电子化率达44.6%全县共有12506万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以下形式:一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增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90条。二是在档案馆、图书馆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当场阅读或自行抄录。2010年,县档案局共接待公开信息查询人员292人次,提供己公开文件近4233件;县图书馆共接待公开信息查询人员214人次,提供已公开文件近3774件。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借助电视台、电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开展政务宣传1125次。此外,上墙、挂牌上岗、公告公示、触摸屏、启动“11011912012315”服务热线等多种公开方式,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体现了政务公开载体的多样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增强。少数单位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具体工作中重部署轻落实;

  二是各地、各单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区和部门工作缺乏连续性,时紧时松,有的地区和部门对干部、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等等。

  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规范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如,部分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部分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四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一些单位没有对此给予更多的关注,缺少宣传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不浓。

  三、改进措施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具体对策为:

  (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基本内容,认真研究《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做好“规定动作”,研究做好“自选动作”,坚持工作的开创性和独创性,一步步把工作推向深入。

  (二)扩大公开的范围。除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要依法公开外,更重要的是行政机关要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监督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公开。除行政机关要公开政务信息外,公共企事业单位也要公开各项办事要件和各项事务。

  (三)充实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手段。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依据、条件、程序、方式、结果等事项,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逐步从部分领域、部分环节、部分事项向全方位、全过程拓展。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阳光政务114等公开载体建设,探索社区和农村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方便群众。

  (四)由一般公开向热点公开延伸,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延伸,由单向公开向互动交流延伸。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效果来看,出现了这样一个现象,行政机关愿意公开的信息,绝大部分不是公众希望得到的信息。公众希望得到、了解到的信息,行政机关没有完全公开,也未必愿意公开。要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扩大公开领域,推进公开深度,进一步公开财权、事权和人事权,将一般的文件、通知、材料公开转向收费、执法、罚没、补助、办事等热点公开。采用草案预告、征求意见、听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重要会议旁听制度等形式,将公开由有限公开、结果公开向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延伸。采用市长电子信箱、网上访谈、依申请答复、座谈会、接受质询、群众评议、在线办理等多种形式,将公开由单向输出为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五)建议省政府加强对各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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