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5775-9/2019-61796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19-05-2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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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符清住宅楼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5-23 09:5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公示
符清住宅楼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一、基本情况
符清住宅楼位于昌江县石碌镇政府办公楼北侧,土地证证号为昌国用〔2006〕第0126号,证载面积为300㎡,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地块主要经济指标
1.建筑层数:3层;
2.建筑高度:10.50米;
3.建筑后退红线:东侧为0.25米,西侧为0.25米,南侧为11.51米,北侧为3.0米;因受用地条件限制,设计方案中拟建住宅楼建筑退用地红线是按其签订的邻里协议中建筑最小后退红线的要求。
二、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19年4月29日至5月9日)。
三、公示地点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和建设项目现场。
四、公示附件
总平面布局图/1张;整体效果图/1张;(网络资源有限,需更详细了解本规划,请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
五、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一)地址:海南省昌江县人民北路169号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572700);联系人:沈艺超;联系电话:26669033;邮箱:cjxghw@163.com。
(二)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