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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0-12-24 08:21 来源: 发文机关: 昌江县司法局 【字体:   

关于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法律工作经验的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

一、聘任条件

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五年以上职业经验;

  (三)严格遵纪守法,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工作职责

(一)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问题提供合法性审查的书面法律意见,或应县政府要求就重大决策合法性问题进行现场论证,增强甲方重大决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对县政府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的书面法律意见;

(三)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向县司法局报请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的书面法律意见;

(四)参加以县政府名义洽谈、签约的经济和社会项目的谈判,并代县政府审查、修改重大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五)对县政府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出具书面指导意见;

)为县政府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七)合同期内进行不少于三次法制专题培训,讲授相关法律知识;

(八)对县政府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进行研究和指导,解答法律咨询等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费用

全年法律顾问费用45万元。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30日。

五、报名地址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6号司法局办公楼行政纠纷和法律事务室

联系人:王福莲   电话:0898-26652209


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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