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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田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十月田镇村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2026-07-08 17:23 来源: 十月田镇 发文机关: 昌江县十月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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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田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十月田镇村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我镇拟按程序开展遴选《十月田镇村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十月田镇村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二、建设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拟对十月田镇王炸村委会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支路)、盖板沟、挡土墙、过路管涵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遴选招标代理单位控制金额为25200元。

四、项目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施工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的服务人才,必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及海南省建筑市场服务平台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员工,且同时具有相关的资质(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4.信用查询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相关业务业绩(不得少于3个业绩)。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报价函(单独密封)。

满足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向的单位,请携带以上序号1-9报名资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于1个文件袋内,序号10报价函单独密封于1个文件袋内(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文件袋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到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报名。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

六、选聘办法

1.报价函(单独密封)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报价金额,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25200,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3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2.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材料字迹模糊不易识别的,作退回处理。

3.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在资质符合条件要求的前提下,以参与遴选单位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报价与评标基准值差价绝对值最小的报价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差价绝对值相同时,以抽签形式确定中选单位。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选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报名递交选聘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与者,请法人或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纸质版装订成册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资料等报名方式。

2.时间202678日至2026年710日(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止,逾期不接受任何报名。

3.联系人联系电话0898-26561009

                         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

                                 20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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