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CJ2024CHE031号地块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CJ2024CHE031号地块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叉河镇唐村东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1,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0日(10 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附件2:CJ2024CHE031号地块用地勘测定界图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