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首页 > 部门文件
  • 索  引 号:00825762-8/2024-2909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昌江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4-03-27 10:34
  • 标       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3-27 10:3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紧密围绕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制度,引导全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认真开展全警法治工作学习轮训,按学习计划组织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培训会等,不断提高全警政治理论水平。

(二)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全局公职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工作方案》,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及干部考核。二是多形式开展全警法律培训,本年度已组织开展全局性和部门性的法治培训5次,组织现场旁听法庭庭审1次,组织全局民警利用“海南省智慧普法云平台”、“公安夜校”等进行法治学习。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继续推动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严格要求各办案部门对上门报案做到“三个当场”,严禁线下受理案件,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和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况发生。我局刑事案件都归口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审核事项明确,审核的重点是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文书、办案程序以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都由法制大队统一出口,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努力提高我局办案质量。共巡查案件1509起,发布案件巡查通报42期。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法制审核目录,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三是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执法监督、涉案财物管理、案卷管理功能,改造案卷智能管理区,健全执法办案中心管理使用配套机制,配合实现省市县执法办案场所数据互联互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开展执法办案活动。今年以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入区嫌疑人共484名,其中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408名,行政案件违法人员76名。

(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和深化“一个机构管复议”改革。2023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4起,4起结果均为维持我局所作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4起,其中一审案件2起,上诉案件2起,每起案件我局都精心准备、积极应诉,负责人应诉“应出尽出”,出庭率100%,均为我局胜诉。我局无国家赔偿。

(五)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我局全面落实《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复杂、影响大的矛盾纠纷,按照调解优先原则办理行政案件。积极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建设,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群众对社会纠纷化解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

(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海南省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我局与县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同步介入案件审查的实施意见》,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七)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聘请3名公职律师及2名内部法律顾问,另聘请2名社会律师为法律顾问,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中发挥有效作用,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保障等管理制度健全,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2023年度,我局外部法律顾问审核合同175份。

(八)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门通办”“零跑动”“网上办”改革。建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对公安政务“网上办”“一门通办”“零跑动”办理,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可办率达到100%,可办事项使用率达到23%,“零跑动”事项清单204项。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以及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专项活动。2023年,全局共受理行政案件872起,办结626起;立刑事案件548起,破357起。

(九)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一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的第八个五年计划(2021-2025年)》,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宣传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主题普法宣传等普法活动。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普法任务清单》,成立“蓝盾法治宣传团”,下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开张常态化进行普法活动,自3月份成立至今,共开展10次法治宣传。三是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我局有36名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每个学期法治副校长都到该学校上法治课,使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提高社会法治水平。

(十)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一贯重视对法治人才培养,坚持以教育培训为手段,落实素质保障,于今年组建基层基础教官团、执法办案教官团、警务技能实战教官团和刑侦小课堂,以规范化、精准化、精细化为工作原则,分层分类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加强队伍技能训练、演练,不断提升全警业务素质和实战本领,举办各类业务培训30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化应用力度不够。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公安信息化建设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需求加大,但公安队伍中缺少相应技术人才,在法制部门中相应人才欠缺尤为突出。

(二)规范执法有待加强。有些民警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思维不够,重实体轻程序、随意性执法仍然在一定程度存在,没有能够与时俱进更新自己的执法理念,未能匹配自贸港建设的需求。

(三)部门之间合力不够。公安职能部门之间的合力有待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交流不足,信息共享、涉案财物的管理等方面的协作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细化国家“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一规划两方案”责任,积极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原则,进一步强化民警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的养成,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充分利用全警大练兵和公安夜校等学习平台,加强对全体民辅警培训,打造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应用。招录有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专业背景的技术人才加入公安队伍,强化信息化、数据警务的培训,逐步提升信息化水平。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26699106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6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602000102号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昌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