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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5739-6/2018-9554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昌江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2018-12-03 10:14
  • 标       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8-12-03 10:1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林业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2、规划、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4、领导全县林业公安队伍,并对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科学指导和有效监督。

5、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化建设(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和林产品加工及林产品市场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知道花卉产业的发展。

6、负责组织全县森林资源监测和统计,规划、管理全县森林的分类及分类经营工作。

7、负责管理县、省划拨的林业资金,并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充分提高林业资金的使用效益。

8、按规定负责全县锯木厂、木材加工厂、家具厂等木材类工厂企业的发证工作,并规范其经营行为,使其合法经营。

9、参与省林业工作对外交流的活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协调全县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10、负责指导全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全县林业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1、检查指导全县各乡镇林业发展工作,促进全县绿化工作。

12、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对其发展规划、计划进行指导协调。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件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6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7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统计表(见附件8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6158.9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1704.96万元,下降21.68%。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970.64万元,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424.1万元。

支出总计5556.5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111.78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970.64万元,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424.1万元。

(二)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5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1.36万元,占76.66%;其他收入1437.57万元,占23.35%;年初结转和结余1339.96万元,占21.76%。

(三)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56.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占0.80%;节能环保支出495.75万元,占8.93%;城乡社区支出971.3万元,占17.48%;农林水支出2664.85万元,占47.96%;住房保障支出18.86万元,占0.34%;其他支出1333.78万元,占24.01%;年末结转和结余1339.96万元,占24.12%。

(四)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21.3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326.42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6年增加637.34万

财政拨款支出4223.5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1404.67万元,减少24.96%。主要原因:农林水支出减少,2017年农林水支出2664.82万,2016年支出4419.66万元。

(五)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0.6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3%。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42.01万元,减少38.57%。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5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万元,占1.36%;节能环保(类)支出495.75万元,占15.24%;城乡社区(类)支出0.59万元,占0.02%;农林水(类)支出2664.82万元,占81.92%;住房保障(类)支出18.86万元,占0.58%;其他(类)支出0.86万元,占0.03%;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339.96万元,本年收入6158.9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5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类)支出少,小于预算数;二是节能环保(类)支出少,小于预算数。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7.37万元,支出决算为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37万元,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

年初预算为601.76万元,调整年初预算为768.42万元,支出决算为66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耕还林项目补助是按实际验收合格的面积发放。

5)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项)

年初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6万元,年末结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6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5万元,年末结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为1.5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7.8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02万元,调整年初预算为642.47万元,支出决算为64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1429.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按照补偿实际人数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02万元,支出决算为5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69万元,支出决算为54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1.27%,决算支出减少是因为工程质保金未到期支付。

1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4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38.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2.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程质保金未到期支付。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4.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年初预算为970.71万元,支出决算为97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 9.32万元,下降47.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6万元,下降45.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万元,下降65.03%.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76万元,占9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占5.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76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50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八)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对惠农补贴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其中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达到100%,退耕还林补助支出82%退耕还林支出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复耕及大户为分户才造成支出率的问题,现已督促落实整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未开展其他以部门为主体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17.3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9.85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昌江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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