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2018-2019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
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承保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琼教勤助〔2018〕5号)文件精神,特邀请具备校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承保资质的公司参与我县2018-2019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承保服务工作,欢迎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报名。
一、服务内容
承保我县各级各类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近两年开展校方责任保险承保业绩。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盖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近两年开展校方责任保险承保业绩复印件。
5.承保服务方案。(需要密封)
四、时间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8月24日
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8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材料提交地点:昌县石碌镇东风路39号县教育局勤工办
联系电话:26622342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