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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委政法委 | 发文机关: 县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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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特邀请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的测评机构开展我单位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等保测评工作,欢迎有能力的测评机构参与报名。
一、服务内容
(一)组织开展昌江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第三级)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服务,编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
(二)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工作需根据初步测评结果,提出整改方案及建议,并在整改后提供复测服务。
(三)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6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四)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含税)。
二、服务要求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的及时有效响应,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按照公安部对测评机构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测评项目现场实施的人员必须是本机构的持证测评师持证上岗并接受查验,测评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开展本项目售后服务期间,对于遴选人的紧急应急响应服务要求需在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
项目服务期间,出现不满足上述服务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求其法律责任。
三、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与测评人员资质、数量需符合公安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要求。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1、报价文件(格式自拟,需写明具体报价金额)。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所列的机构和人员有效资质证书和测评人员名单;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测评机构相关能力认证佐证材料
6、企业实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获得的省级及国家网络安全监管部门表彰的相关情况证明)
7、技术服务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投入的人员及协助整改并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测相关承诺)
8、售后保障(提供技术支持计划、突发事件应急计划)
9、技术实力材料(提供能进入到本项目中相关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材料)
10、提供3年来有开展等保测评业绩5个(含)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及排版,规范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所提供材料非原件的要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
五、评选标准
从综合实力、报价、业绩等方面择优评定,报价金额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六、时间地点及地点
报名响应时间:2026年7月8日至7月12日17:30(双休日也接受材料递交)。超出响应时间送达恕不接收,敬请谅解
材料提交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9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59581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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