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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中核海南产业合作示范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2026-09-28 08:32 来源: 昌江县产投公司 发文机关: 昌江县产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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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中核海南产业合作示范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中核海南产业合作示范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三、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在现状生活污水处理厂东侧地块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包括污水处理及回用单元、初期雨水池、公辅用房以及配套厂区内总图工程;综合楼与现状生活污水处理厂共用;配套建设工业废水进水管网。项目总规模4000m3/d,分期实施,近期规模1000m3/d,中期规模新增 1000m3/d,远期规模新增 2000m3/d。项目估算总投资5876.84万元,其中估算批复建安费4522.54万元。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受委托单位须遵照国家及海南省入河排污口管理相关法规与技术导则,结合本项目建设及尾水回用特点,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服务,确保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正式批复。

2.负责资料收集、现场查勘与受纳水体水环境现状监测;核算污染物排放量,论证排污口设置方案,预测水环境影响,提出污染防控与应急措施,编制论证报告;配合专家评审与主管部门核查,按意见修改完善;协助完成报批备案,提供建设期、运营期排污口相关技术支持。最终提交论证报告及配套附件、排污口设置等一系列方案及批复文件。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合同支付方式: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2)乙方编制完成排污口论证报告成果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

(3)排污口论证报告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4)项目完成财政预算评审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5)最终合同价以最终结算审定的结算价为准。若最终结算审定金额低于已支付金额的,则乙方需退回差额至甲方。

五、服务费预算

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费用控制价:6.78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为无效报名。最终合同价以财政部门预算评审后批复的勘察测量服务金额为准。如果合同价超过后期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勘察测量服务的费用,则以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费用为准;合同价如不高于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费用,则以合同价为准。

六、服务期限

自甲方通知进场后25个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报名文件:1.投标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本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项目实施周期计划;7.企业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列清单)及合同(与清单相一致);8.企业信誉资料(参考资质条件第(四)项);9.企业资质证书;10.拟派项目人员配备表、人员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11.《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1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第2~12项)并按报名要求的顺序封装成册、并注明“‘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中核海南产业合作示范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单位’投标报名文件”。

“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扫描刻录光盘1份(或拷贝到U盘)和投标报名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投标文件现场报送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便于现场复核记录。

如发现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报送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我司有权给予废标处理。

九、选取方式

(一)遴选工作由我公司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小于3家时,本次遴选的投标文件在发布第二次遴选时依然有效,无须做第二次投标。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由我公司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人员资质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三)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四楼(凯利柏尔酒店对面),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898-2669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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