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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5795-1/2019-6922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昌江县海尾镇 成文日期:2019-05-08 11:39
  • 标       题: 海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2019年行动方案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5-08 11:3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2019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2019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2019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引,依照《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昌府办〔2018〕70号)的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村民主体、奖惩结合、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乡村振兴五标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以建设“昌江山海黎乡大花园”为总目标,积极打造海尾湿地渔家小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活动。

二、主要目标

在全镇15个村(社区)及镇有关单位,尤其对镇村各主干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及沟港渠道等方面全面开展“三清两改一建”(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生活污水、清理畜禽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农村厕所、改造村庄道路、建立长效机制)村庄清洁活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建立乡村文明新风气。到2019年底,完成县下达农户家庭卫生厕所改造(改建)任务,拟申报增加建设公共厕所3座,实现农户家庭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5%;完成3个行政村(社区)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实现畜禽污粪综合利用率达75%,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0%;完成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道路和美丽乡村村内道路硬化率分别达95%以上;通过集中整治,全县村庄村容村貌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整洁”,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一是在我镇完善优化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加强完善“户清扫、村街保洁、镇收集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防止农村生活垃圾收而不治,随意倾倒填埋。

二是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建立相应工作台账,落实专人专项管理。

三是开展垃圾清理大行动,根据类别(农户、商户、镇属企事业单位)分类,制作统一的门前三包责任牌,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对镇区街道通信和电力设施进行统一清理改造、统一规划,解决电线、网线等线路乱拉乱挂问题。利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庆和每周三“双创双修日”,全镇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带头动员群众开展垃圾清理大行动,清理沟港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主干道等公共区域垃圾。设立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堆放点,及时派遣工作人员收运清理。

四是推行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动农户将家庭厨房、餐桌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采取集中收集统一处理或家庭就地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9年底前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争取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清理农村生活污水。

一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无污水乱流现象。

二是配合环保部门推进污水处理。有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广适合农村现有条件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快推进我镇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实施进度。从实际出发,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坚持因镇因村施策原则,按照村镇集中处理、农户分散处理等污水处理模式,推动我镇污水管网向所属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共赢。根据农村环境条件不同、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的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相结合、工艺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

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有序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农村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已有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同时,镇政府要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农村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监管和水质处理监测,所有污水治理设施都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定期开展污水收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的常态化运行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工作。

(三)清理畜禽污粪及农业生产废弃物。

一是实施农村畜禽污粪综合治理工程,提升畜禽污粪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我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我镇辖区内人口密集区域500米范围内禁止畜禽养殖工作。

二是实施农业废弃物整治工程。通过扶持有机肥厂建设,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厨余垃圾这类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处理。推动建设一批畜禽污粪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对非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三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减少农作物秸秆随意堆放和露天焚烧现象,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

四是开展田间清洁行动。主要目标是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着力解决农药包装、农田残膜污染。建立农业补贴与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清理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药包装、农田残膜回收示范点建设。

2019年底前,实现在规定区域内全面禁止养殖畜禽,畜禽污粪的综合利用率达到75%,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0%,实现化肥和农药使用量个减少5%,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率50%,实现村镇周边渔业养殖尾水处理覆盖率60%。

(四)改造农村厕所

一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改厕工作规划(2018-2020年)》,结合我镇农村风土人情、地域特点农民群众生活习俗,合理选择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和模式,2019年底前完成县下达厕所无害化改造任务,农村95%以上家庭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

二是推进乡村公共厕所建设。根据各区域人口聚集程度,在所有行政村和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公共厕所覆盖率达70%,农村新建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及我镇中小学、卫生院、集贸市场等无害化厕所建设全覆盖。

三是完善公厕标识引导体系。农村地区厕所引导标识覆盖率达90%。

四是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粪污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五)改造村庄道路。

一是实施村庄硬化道路建设工程。按照村庄硬化道路户户通的原则,实施村庄硬化道路建设工程,建设村庄入户道路。并尊重保护村庄自然环境,不乱搞过度硬化。

二是加快推进通入户道路建设。从实际出发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

2019年底前,确保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庄道路硬化率达95%以上。

(六)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制。建立垃圾清洁、收集、清运制度,实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奖补政策,调动农户和商户的积极性。

二是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的管护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明确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关乎、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建立村庄的保洁机制,通过以工代赈、工资补助等方式,设立公益性保洁员岗位,聘用保洁人员优先考虑贫困户和经济困难家庭。在我镇辖区进行经营活动的,由经营者负责经营管理区域的保洁工作。

三是健全公开监督机制。严厉查处侵占、损坏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行为。建立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七)深化文明大行动。

⠼font face="仿宋_GB2312" >一是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创建文明岛大行动结合起来,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学校。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勇当先锋做好表率结合起来,发挥好农村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结合起来,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的不文明行为。

二是实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施行邻里之间的环境卫生互助监督制度,广泛实行环境卫生村民评议和“卫生户”“文明户”“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创建活动,发动村民互相激励监督,弘扬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气。

(八)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体系。

一是强化规划建设。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负责、各村(居)委会依照职能分工协同负责所属村庄规划管理工作的格局。加强乡村清洁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卫生保洁专用设施、设备。

二是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在确保建筑质量的基础上,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严格管控新建民房体量和风貌,对已有民房加强质量安全改造推进提升风貌,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修缮传统,加快改造农村危房。

三是开展乡村绿化和卫生乡村创建行动。开展村庄街巷和庭院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因地制宜种植树木和花草,加强农田防护林和海防林建设,建设绿色生态城乡。

四、行动步骤

2019年,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分3个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来安排我镇分工部署,我镇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启动实施村庄卫生清洁整治行动。每月23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12月):结合我镇各个村庄实际情况和民俗特点,有序安排,扎实推动,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利用好重大节庆节点,队村庄环境卫生开展专项大清扫活动,进行集中整治。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9年6月,12月)在2019年6月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预评估和2019年12月国家生态环保督查考核之前,我镇各有关部门要先对村庄清洁行动进行考核评估自查,查缺补漏,及时整改,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各项指标圆满完成,在国家检查考核中取的好成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镇政府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委会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群众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农村中“熟人社会”的特点,着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先进典型与落后典型,发挥示范作用,逐渐打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村民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卫生整洁。

(三)完善投入机制

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引导鼓励社会投资,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企业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前置条件,加强土地供给和政策创新,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特色产业紧密联合起来,通过发展乡村康养旅游、新农家乐等新产业新业态,变村民为股东、农房为客栈、投资者为消费者,走“美丽生财”的路子,让农民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企业从中受益,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

(四)加强督查考核。

推进落实“五个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开和机制,即:每天发一条监督短信、每星期曝光一个脏乱差典型、每月巡查通报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开展一次乡镇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工作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免职警示。

海尾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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