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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尾镇财政所部门预算公开
2018-04-13 00:00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2018年海尾镇财政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尾镇财政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尾镇财政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本级政府年度预算与决算编制与执行

(二) 财政票据发放管理

(三) 非税收入催收

(四)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

(五) 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尾镇财政所

 

 

第二部分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1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47.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47.14、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47.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9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3.56万元增加3.5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三项目的支出增加所致,上年三项目合计支出31.77万元,本年度合计支出39.82万元,增加8.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32万元,占72.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万元,占14.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6万元,占6.63%;住房保障支出8.49万元,占比5.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9.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7.09万元增加2.23万元,主要是调资所致;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4.70万元减少6.7万元,主要是减少资产清查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1.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88万元增加7.69万元,主要是:调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8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调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7.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87万元增加0.21万元,主要是:调资

5.住房保障支出8.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24万元增加0.25万元,主要是:调薪

三、关于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7.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0.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综合事务经费。

四、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尾镇财政所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海尾镇财政所2018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尾镇财政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7.14元。

七、关于海尾镇财政所2018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收入预算147.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147.1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八、关于海尾镇财政所2018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支出预算147.1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4万元,占80.97%;项目支出28万元,占19.0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海尾镇财政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海尾镇财政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尾镇财政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海尾镇财政所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海尾镇财政所2018年度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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