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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互联网文化、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7-04-14 10:35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30 行政处罚 46902600WT-CF-0009 违反互联网文化、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56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9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二十四条 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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