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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工具

发布时间:2017-04-14 10:37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36 行政强制 46902600WT-QZ-0002 依法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工具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第七条 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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