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职 权 名 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46902600MZ—CF—0017
利用丧葬服务敲诈勒索或乱收费的处罚
《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丧葬服务敲诈勒索或乱收费的,由民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受害人财物,并处以非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昌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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