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 GT-CF-0041
土地评估人员弄虚作假
无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第八十八条 土地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土地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昌江县 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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