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其他权力
46902600 GT-QT-0003
土地估价报告案
无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出让、租赁、承包土地使用权,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土地估价报告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价格评估、备案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租赁、承包。
昌江县 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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