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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讯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改线的行为审批

发布时间:2016-08-01 10:40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许可

46902600
JT-XK-0013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讯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改线的行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19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地方公路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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