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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登记

发布时间:2017-03-07 14:59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政主体

备注

5

行政许可类

46902600 HY-XK-0005

渔业船舶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是渔业船舶登记的主管机关,地方各级渔港监督机关是负责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登记机关。 第十五条 从事远洋航行和作业的渔业船舶,由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签发渔业船舶国籍证书。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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