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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染业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6-07-28 14:56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46902600
SW-JC-0003

洗染业监督管理

 

《洗染业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 年第 5 号)第三条第一款 商务部对全国洗染行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洗染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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