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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专业合作社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07-22 16:37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其他权力

46902600NX-QT-0002

农机专业合作社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材料中,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县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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