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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6-07-19 17:02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46902600YG-CF-0014

对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处罚

 

一、《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只能从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
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所购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昌江黎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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