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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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利 |
46902600-ZJ-QZ-014 |
海南省名牌产品认定 |
《海南省名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2001年6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1年9月17日起施行。第六条:“海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负责海南省名牌产品的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认定委员会由质量技术监督、经贸、农业、科技、工商等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总商会等有关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认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办)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认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海南省昌江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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