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群众环境信访投诉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2017-09-0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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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群众环境信访投诉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6批 2017年9月7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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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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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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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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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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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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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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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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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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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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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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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包案领导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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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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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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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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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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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十月田镇姜园村有人大规模开采河沙,导致河堤两岸塌陷,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运沙车超载运输,压坏村道,通行引发道路二次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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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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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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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姜园砂场到堆放点的村道进行检查,发现进出姜园村的车辆以及运沙车行驶过程中会造成一定的扬尘产生。现场查看开采区及周边环境,发现河道中间有一块小岛屿,因河砂常年淤积形成。此块岛屿抬高了河床,占用了河道行洪断面,影响行洪。根据采砂许可证批复内容,此块岛屿在开采范围内。因使用泵砂船对该块岛屿水下部分河砂进行抽砂时,其岸上部分河砂会自然下滑,属正常开采作业,没有影响到河道两岸。河岸两边植被保持完好,未出现破坏。姜园砂场建设项目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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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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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水务局派工作人员常驻现场,对砂场开采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环境保护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2、要求昌江鑫源沙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汽车核载量进行运砂,不得超载,进出运砂的车辆,必须披盖帆布,避免河砂掉落在道路上。同时交通局加强道路上运砂车辆的监管力度。
3、要求昌江鑫源沙业有限公司做好洒水降尘措施,至少1天2次,根据需要增加洒水次数,同时派人定期对道路落砂清理工作,委托县环境监测站开展环境降尘监测。
4、要求昌江鑫源沙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许可的范围进行开采,不得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当砂场到期或达到开采总量后,严格按照《矿石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河床及周边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5、现正在开展姜园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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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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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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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斌
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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