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群众环境信访投诉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2017-09-10 17:33
|
来源:
|
发文机关:
|
|
【字体:
大 中 小】 |
昌江县群众环境信访投诉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9批 2017年9月1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结情况
|
市县包案领导及职务
|
备注
|
1
|
X29014
|
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
|
昌江海尾镇海楼街村委会村民占用位于海楼街村委会相邻海滩的沿海国有后备土地,擅自在该土地上建造一个织网厂(占地十几亩),企图占为私人土地,该织网厂、胶线厂无排污设施,污水及工业垃圾排向大海,经多次上访后省政府实施了清理侵占海岸线20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行动,有关部门认定该厂的违法行为责令其于公告5日后强制拆除(已过去3个月时间),国土部门迟迟未拆除该违章建筑。
|
昌江
|
水、生态
|
经核实,在2015年4月,县海洋和国土两部门联合行文请示县人民政府依法处置该合作社违规用地的问题后,县人民政府召集县海洋局、县国土局、县人民法院及海尾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协商确定置换选址一处新地块给该合作社建设新厂房。2016年11月,按照省海岸带开发与保护第四督导组的整改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合作社的织网厂依法进行拆除,已将该厂一间处在200米海岸带范围内的仓库拆除,由于该合作社需要将定型车间内生产设备取出,当时只拆除了该车间的顶棚和部分墙体,剩余的织网车间和员工宿舍未被拆除。2017年1月,昌江海尾陈荣渔业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理新织网厂的用地审批手续,并于2月份动工建设新厂房,占地面积约3.6亩,今年7月9日,该合作社将原织网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转移搬至新厂房。
|
部分属实
|
限昌江海尾陈荣渔业专业合作社在两日内自行拆除原织网厂的所有违法建筑,如该合作社逾期不自行拆除,我局将联合海尾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强制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
无
|
未办结
|
周开东副县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