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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昌江1家单位和1名个人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图)
2022-01-30 20:22 来源: 昌江融媒体中心 【字体:   打印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狠抓创新,以提升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县司法局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县纪委监委宣教室主任林振行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18.11.26昌江县扫黑除恶黎歌普法宣传吸引众多群众驻足观看

近年来,昌江以构建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大格局为目标,以“七五”普法规划为指导,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新时代建设法治昌江的重要内容,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以法治惠民为核心、法治文化为引领,打造法治昌江特色品牌,全面推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取得显著成效。

工作人员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黄海玲 摄)

在普法工作中,我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系统化的推进普法新机制。坚持分类施教,构建常态化的精准普法新机制。坚持突出重点,构成社会化的多元普法新机制。坚持品牌塑造,构建特色化的创新普法新机制,圆满完成我县“七五”普法工作。20186月,我县荣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顺利通过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普法工作位列全省先进行列,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其中,昌江县司法局以法治惠民为核心、法治文化为引领,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打造“哥隆歌普法”“黎歌普法”“军歌普法”等法治昌江特色品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00多场,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县司法局副局长朱英说:“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单位’,我们备受鼓舞。今后将以此为动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广‘军歌普法’‘哥隆歌普法’等昌江特色普法品牌,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内容宣传,助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纪委监委以“一地一厅一园一室一栏”平台,开展“体验式”教育29016590余人次;连续五年成功举办“翰墨黎乡·廉洁昌江”廉政书画展,将文化艺术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先后展出书画作品483幅,成为昌江廉洁文化和法治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在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的《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中,县纪委监委宣教室主任林振行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图片为林振行本人(黄海玲 摄)

林振行表示,今后将以身作则,自觉地以政治为统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充分运用昌江本地的历史人物影响,还有先进人物的事迹等等资源,结合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将廉洁文化建设与普法工作相互结合,融会贯通,推动法规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融入纪检监察、融入法治的实践。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丰富普法形式,加强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开展普法,努力为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 黄海玲  钟 文

责 编 / 陈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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