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图片新闻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昌江县二级消防士王小明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图)
2020-05-07 23:51 来源: 【字体:   打印

昌江政府网5月7日讯(特约记者林朱辉 通讯员钟玉莹 钟潇虹)2018年2月28日,县消防救援大队石碌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王小明在县城石碌第二农贸市场采购途中救起一名晕倒老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县政府决定授予王小明“昌江黎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颁奖现场王学武

7日下午,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卢义到县消防救援大队,为二级消防士王小明颁发了“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证书和奖金,充分肯定并称赞他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和事迹。希望消防官兵们多向王小明学习,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和正能量。


卢义为王小明颁发荣誉证书王学武

据了解,2018年2月28日,王小明在县城石碌第二农贸市场采购时,遇见一位老人晕倒,第一时间为老人做心肺复苏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因为施救及时,老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脱离生命危险。

“直到被救的群众拿锦旗和横幅过来我们单位进行感谢,我们才知道这件事情。我们都要向小明同志看齐,学习他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好品格。”县消防救援大队石碌镇消防救援站站长郝勇说。

入伍8年来,王小明除了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外,还经常主动关心和帮助战友,对于这次荣誉,他认为这只是一名消防战士应该做的。

县消防救援大队石碌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王小明表示,只要社会需要他们,他们会义无反顾的挺身而上。

编辑:何传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26699106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6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6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