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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昌江县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第15号)
2022-11-18 16:50 来源: 昌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文机关: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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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昌江县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15号)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昌江县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管理措施详见附表1,昌江各乡镇政府及石碌镇各村(居)委会报备电话详见附表2。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附表1

省外来(返)昌江人员管理措施
2022年11月16日更新)

序号

类别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的
来(返)昌江人员

管理措施

1

1

北京朝阳区

1.落实3天居家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昌江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2.请提前1-2天向目的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由目的地所在市县点对点闭环转运回居住地。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完成3天隔离后,点对点闭环回住所进行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3.管理期限自离开相关城市(地区)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2

新疆

3

青海

4

内蒙古

5

重庆

6

黑龙江绥化

7

河北

8

河南郑州

9

山东菏泽

10

甘肃兰州

11

四川成都

12

山西大同、忻州

13

湖北武汉

14

湖南株洲

15

云南红河、德宏

16

广东广州

17

2

天津宁河区

1.抵昌江后应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2.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昌江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3.管理期限自离开相关城市(地区)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18

西藏

19

黑龙江哈尔滨

20

山东青岛、枣庄

21

山西太原、阳泉、运城、晋中

22

陕西安康、西安

23

甘肃庆阳、陇南

24

湖北黄冈

25

安徽淮北

26

河南巩义、安阳、漯河、信阳

27

江苏连云港

28

浙江宁波

29

湖南长沙、邵阳、永州、怀化

30

福建福州

31

云南昭通

32

广东汕头、佛山、梅州、深圳、茂名、清远及东莞

附表2

昌江报备电话

序号

乡镇政府

电话

石碌镇村(居)委会

电话

备注

1

十月田镇政府

26561009

第一居委会

26626773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26622072、26625619

2

乌烈镇政府

26712800

第二居委

26636521

3

昌化镇政府

26771628

东风社区居委会

26628730

4

海尾镇政府

26521030

城北社区居委会

26653377

5

叉河镇政府

26818040

红林社区居委会

32105014

6

七叉镇政府

26891038

人民南路社区居委会

26672668

7

王下乡政府

26881508

矿建社区居委会

26687580

8

石碌镇政府

26651416

河北社区居委会

26607271

9

石碌镇社区居委会

26636690

10

矿山社区居委会

26678898

11

水头村委会

15500909912

12

水富村委会

17763914448

13

香岭村委会

18876715264

14

尖岭村委会

18208997133

15

保突村委会

18289592128

16

保梅村委会

18789608275

17

山竹沟村委会

15120866853

18

片石村委会

13976505954

19

孔车村委会

15120930245

20

牙营村委会

18889669837

21

鸡心村委会

18876852297

22

鸡实村委会

182895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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