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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昌江县科工信局 | 发文机关: 昌江县科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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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问: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起草背景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依据及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我县于2021年4月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有效期三年,3年累计发放政策奖补746万元,大力推动昌江县科技创新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了县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一核心、四翻番、四突破”任务目标,实现全县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连续获得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优秀单位,获批成为省级创新型县建设试点。
目前,该政策已过有效期,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省级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府〔2023〕69 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省级创新型县建设,扶持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全力构建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海南创新驱动发展的典型示范。我局参考海南省、海口市、万宁市等地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同时考虑原有的《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进行修订,起草了《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0月16日,分别向社会公众、相关职能部门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办法修改意见和法核意见,积极采纳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对本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问:怎么去申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答:扶扶持资金申报审核流程:由相关责任单位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当年度在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名单中的企业不得申请)→经县责任单位审议后,将拟奖励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待财政资金下达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问:政策的主要内容措施是什么?
答:整个措施共包含措施内容、申报审核、监督管理和附则4大块。
(一)措施内容
第一条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引进的奖励,对企业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省外整体迁入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第二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励,对企业纳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心企业库的,给予1万元-5万元奖励。
第三条为省级研发机构奖励,按省补助金额按照1:1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补助,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级研发机构,按照省级财政激励金额的50%对依托单位进行资助。
第四条为科技创新载体奖励,对科技创新载体培育高企或科小,给予0.5万元-1万元奖励。
第五条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对企业研发投入,按省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研发投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获得科技奖项获得省级财政激励的,按照省级财政激励金额的50%进行扶持。
第六条为技术成果转化奖励,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交易额,分别给予2万元-10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为规上企业稳产增产奖励,对工业产值达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第八条为为县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和科普场馆奖励,对其认定及年度考核,分别给予2万元-10万元的奖励。
问:奖励的对象是谁,谁可以享受政策?
答: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引进的奖励;2、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励;3、省级研发机构奖励;4、科技创新载体培育高企或科小;5、企业研发投入奖励;6、技术成果转化奖;7、规上企业稳产增产奖励。
问:政策奖励的时间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2024年6月20日至2027年6月19日。
问: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昌江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0898-2669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