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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8号的答复(B)
2017-09-20 05:09 来源: 发文机关: 作者: 昌江管理员 【字体:   

 

 

                                    昌文体函〔201778

 

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38号的答复B

 

尊敬的钟国俊委员:

    感谢您对昌江黎族文化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保护与传承我县黎族文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黎族文化是我县优秀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如果我们不及时加强保护,任由传统文化消失殆尽,将是我们社会的莫大损失。这些年来,作为文化主管部门,我们在保护和传承黎族文化工作方面,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力量,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普查

    2006年—2008年,我们以文化馆为主要力量,对我县遗留的黎族传统文化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深入调查,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整理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2个(其中黎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21个),编制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图,编写了《昌江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上报省有关部门。同时,拍摄资料片、制作文本向省有关部门和文化部、国务院进行申报,力争我县项目进入省级、国家级保护项目。目前,我县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2个,其中国家级1个(黎族)、省级6个(黎族4个)、县级25个。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保护意识

    几年来,中央电视台、中国文化报、省电视台、海南日报等几十家新闻媒体都对我县传统文化做过宣传报道。我们还请有关部门配合,拍制了一批宣传资料片,出版了有关专著,并将一些项目通过整理、打磨、提升,搬上了文艺舞台,通过这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三、为使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保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存档

    一是将所有非遗资料上送省保护机构,录入数据库;二是我县将所有资料(包括申报文本及申报片)建档入案;三是将成熟的资料交由国家出版社出版。这些举措,为资料保存和后人的传承研究提供了可鉴的真实史料。

    四、建立传承队伍,保证优秀民族文化得到传承

    经过多年的工作,我们建立起来一支较为稳定的传承队伍。现在,我县有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5人,县级传承人23人。这些传承人通过家族传承和社会传承,保证了民族文化的传承链得到延续。

   五、建立传承基地,为民族文化传承搭建平台

    这些年,我们建起了黎族原始制陶技艺展示馆、保突农民制陶合作社、羊拜亮制陶传习所、农民织锦合作社等传习基地;在思源学校、民族中学、青少年活动中心、县职业中学等开展黎锦、黎陶进校园活动和在全县开设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活动等等,为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做了较好的工作。尽管我们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县黎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还是远远落后于形势的要求,主要存在几个方面:

    一是保护和传承经费严重缺乏。目前,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省级保护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传承人,国家和省财政每年都拨给保护工作经费和传承补助资金,但县级保护项目和传承人,县财政却没给一分经费,致使保护和传承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强势文化、时尚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致使传统文化消失。如黎锦被汉化、黎语被普通话取代等等。

三是社会对保护黎族传统文化的意识仍不高,政府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大。 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落实您的提议,争取把我县黎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做得更好。

再次感谢您对昌江文化事业的支持。

             

 

    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017年7月31日

 

 

抄送:县政协、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孙树华

联系电话:2663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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