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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0号的答复
2020-01-29 16:19 来源: 发文机关: 昌江县政府办 作者: 昌江县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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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林2020〕1

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70号的答复

麦贻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乡村古树、特定林木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林木进行普查的问题

我县已完成对全县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并已录入海南古树名木保护系统。特定林木已完成普查,录入电脑管理。

二、关于设立保护标志及设施的问题

    我县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已对部分重点保护的古树及旅游景点景区的古树及特定林木挂牌宣传。2019年,我局完成了全县古树普查工作,给每一株古树编上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2020年我局结合新编古树号牌情况,计划对全县古树挂具有二维号扫描查寻功能的新号牌。

三、关于落实林木权属的问题

我局在开展普查工作的过程当中,已基本完成对古树权属进行登记确认。如有出现权属争议问题,我局将按照古树及特定林木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协调处理。

四、关于归还本来属于集体所有的林木及相应区域的问题

 2020年,我局将结合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加大对有非法侵占集体林木及相应区域的情况进行排查,如有非法侵占集体林木及相应区域的情况,我局将按照古树及特定林木保护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关于加强对林木的宣传教育的问题

    我省及我县有关古树名木及特定林木保护管理规定出台以来,我局通过印发宣传册、挂横幅、举办学习班、电影等方式进行了宣传,群众保护古树及特定林木意识有所提升。2020年,我局将吸收委员的建议,进行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林木的宣传教育。

    六、关于认真落实《昌江黎族自治县特定林木保护管理条例》的问题

    非法感谢县政协委员的提案。我局将根据全县特定林木保护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昌江黎族自治县特定林木保护管理条例》。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年121日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吴神雄

联系电话:1390766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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