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辖区内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包保责任人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层层传导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安全度汛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 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县辖区内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昌江县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基本信息及包保责任人名单附件:昌江县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基本信息及包保责任人名单
昌江黎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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