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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物价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11-23 11:08 来源: 发文机关: 昌江县物价局 【字体:   

昌江黎族自治县物价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物价局指导下,认真履行价格部门职能,在稳价格、惠民生、强服务、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有序推进。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价格监测及宣传工作

    我局市场价格监测工作采取定点、定人、定时的“三定”工作方式,固定采价点为县内第一、第三农贸市场及四家平价专区,固定采价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0:00,当发现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则改为每天监测,固定采价人员,每两人(随机组合)一组,对辖区内专区和市场进行监测。定期收集粮、油、肉、蛋等14种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加强对市场价格涨跌幅度对比、分析和预测,截止11月10编制昌江物价动态21期,及时为政府提供市场价格动态资讯,为政府制定价格调控措施提供参考。

(二)发放物价联动补贴工作

2018年共计发放我县物价联动补贴1422242元。其中20182月份物价联动补贴共计补贴17582人次,总补贴金额为756026元。20183月份物价联动补贴共计补贴17532人次,总补贴金额为666216元。

三)价格与收费管理工作

截止2018年11月10日,我局牵头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2020实施计划和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方案》报政府审批执行。制定我县九三四地质苑保障性住房销售指导价格。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昌江黎族自治县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指导全县停车收费。开展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2017年7月1日以来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开展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共计14次。在全县86个行政村更换2018年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牌。      

(四)价格认证工作

截止2018年11月10日价格认证中心共完成各类价格认证案件320件,标的金额625万元。其中:刑事案件316件,标的金额425万元;服务政府案件4件,标的金额200万元。

(五)价格监督检查及举报工作

   截止2018年11月10日共接收价格举报66宗,其中举报13综,投诉45宗,咨询6宗,信访2综。涉及行业有宾馆酒店5宗,旅游4宗,交通运输2宗,教育3宗,房地产、、医药、商品零售、其他各1宗,停车收费12宗,物业管理23宗,邮政通信2宗,资源价格11宗。目前已办结61宗,在办5宗,办结率92.42%,退还用户金额7200元

    (六)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

截止2018年11月10日,我县共有平价专区4家,平价蔬菜品种实行目录管理,以正上市的普通蔬菜为主,选定25个品种列为平价蔬菜品种目录,各专区在经营过程中,自选销售量大、价格较平稳的20个品种作为本超市平价蔬菜品种各平价专区共计销售平价菜2133吨,平价蔬菜销售价格按照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平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低于当地同类商品市场平均价格5%。共计发放我县四家平价专区上半年租金补贴244250元。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局将注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相关工作。加强我县平价专区的管理,平抑菜价。强化市场价格监测与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每月定期编制物价动态,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引导。

二、物价联动补贴工作。密切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当指数超过3.0%,立即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机制,及时向我县低收入群体发放物价联动补贴,避免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三、做好价格与收费管理工作。下半年我局将制定各项政策报政府审批执行:《昌江县电动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昌江黎族自治县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昌江黎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四、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其他各类价格改革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

昌江黎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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