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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2024-02-20 15:27 来源: 昌江县工信局 发文机关: 昌江县工信局 【字体: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公文流转归档、机构编制、保密、督查、信访、培训学习、新闻宣传、固定资产、考勤、党建、党风廉政、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审核和上报有关综合性文件和报告。

(二)工业经济室。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工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法规,提出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监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报告和预测、预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商、备案和服务等工作;平衡调控全经济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组织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生产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

(三)高新技术室。负责原材料行业、装备制造、消费品、低碳制造业等工业行业综合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研项目上报和管理;负责培育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工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等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培育发展低碳制造业等新兴产业。承担本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信息化室(行政审批室)。负责全县信息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法规,提出推动信息化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建议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互联网技术应用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互联网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负责开展信息化项目招商、审批备案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推进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无线电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党政办公系统、昌江县督查督办系统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及维护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科技综合室。负责全县科技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县科技和外国专家领域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法规,提出推动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负责全县科技培训、示范推广、应用普及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县推进产学研合作工作协调,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创新工作;组织全县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申报实施国家、省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科技宣传工作。参与拟定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发展规划、计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中小企业室。负责中小企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中小企业领域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法规,提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建议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指导和推动全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协调解决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协调工作。承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外国专家管理室。负责全县外国专家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申报全县因公出国(境)培训、引进境外技术和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工作,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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