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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5795-1/2024-1011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昌江县海尾镇 成文日期:2024-08-26 10:35
  • 标       题: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8-26 10:3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兹有我单位1名执法人员证件不慎丢失,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李浩臻,工作单位:昌江县海尾镇人民政府,遗失执法证件编号:21001297015,执法区域:昌江县海尾镇。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执法证件即时作废,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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