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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珠碧江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二期)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2024-03-18 10:59 来源: 昌江县林业局 发文机关: 昌江县林业局 【字体: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珠碧江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二期)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珠碧江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二期)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珠碧江河口。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树林生境修复、植树造林、珠碧江河口红树林修复效果评估等工程,具体如下:(1)红树林生境修复:整地 414.1 亩,疏整纳潮通道43.6 亩。(2)项目区植树造林:植树造林面积 414.1 亩,栽植苗木244003 株。(3)珠碧江河口红树林修复效果评估、湿地生态环境状况以及视频跟踪监测系统建设。

3、服务范围:对昌江黎族自治县珠碧江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4.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费用控制价为66000元。

三、资格要求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报价函(按金额报价(单位:元),格式自拟);

2.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提供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 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10月至今任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关于诚信档案手册的造价咨询企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节点须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8.近三年企业业绩、项目团队,服务方案等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他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供纸质版一份,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发布公示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选聘办法

遴选工作由遴选单位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审查,对满足要求的报名单位综合考虑,择优选出一家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竣工结算审核机构。

七、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18日至3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昌江县东风路52号1栋昌江县林业局三楼生态保护室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37750

八、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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