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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3号)
2023-09-11 18:06 来源: 昌江县人社局 发文机关: 昌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3号)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琼民函〔2023〕3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含55分)

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复审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待通知。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914日至9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维也纳智好酒店一楼(石碌镇昌江大道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运标,13198967428。

监督电话0898-26698362。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5.在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上述1—3项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7项材料提供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

        附件1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

       2.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附件2 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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