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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第4号)
2025-02-05 16:40 来源: 昌江县人社局 发文机关: 昌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4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要求及《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复审资格,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待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210日至2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和谐路3号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和盛家园正对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室。咨询电话:0898-26698362。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质证书等

5.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且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8.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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