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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遴选第三方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公告
2023-11-27 12:46 来源: 县司法局 发文机关: 昌江县司法局 【字体:   

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遴选

第三方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公告

一、购买目的

根据《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综治办、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司法部 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司通〔2015〕5号)的要求,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管理和教育帮扶,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拟向社会公开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组织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社区矫正辅助管理、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克服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逐步重树自强、自立、自尊的健康人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观念和服刑意识,防止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社区矫正管理制度教育:促使服务对象遵纪守法,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海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规定开展集中教育。

2、心理团体健康教育:以心理团辅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心理矫治,端正他们的矫正态度,减少因情绪失控或沟通失效所带来的冲突或重新犯罪行为;以集中授课方式,开展多元化的心理教育课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

3、法律知识普及:根据昌江县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比例和采购人的指导,设计有针对性的法律专题课程,不断强化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4、道德文化教育:用中国传统文化培养教育服务对象好的道德品行,纠正思想和行为上的恶习;向社区矫正对象传授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孝道、礼仪、修身等道德文化知识内容。

5、日常电子监控:促使服务对象遵纪守法,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每日对在管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电话抽查,记录抽查情况,对违规人员进行跟踪并及时上报处理,做好月度、季度以及年度统计,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异常情况须及时向社区矫正部门反馈。

6、走访帮扶:根据采购人及社区矫正管理部门提供的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及心理动态,协助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让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制度,尽早融入社会;通过家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跟社区矫正对象动态信息,教育并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困难需求协助解决问题或提供指导性服务。

7、解难帮困及关怀服务:协助解决特困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生存需求,让他们感受来自政府的关怀,从而端正矫正心态;整合各方资源(如社区、政府、社会等)向特困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提供帮扶服务,协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政府补助、节日慰问等。

)服务单位的设备、人员及场地配置要求

1、具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必需的教学设备、场地、专业技术能力;

2、承接机构须配备项目团队人员18名,具备提供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社区矫正专业知识和能力。

3、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经营范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2023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证明);

4.近两年承担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工作(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有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应当在报名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单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

6.项目团队。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人数不少于3人。

7.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8.工作业绩。近三年(2021-2023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业绩。

五、选定办法

(一)我局将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第三方评估单位。报价最高限价为1066182元,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

(二)1.若对应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项目中选单位;2.若对应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则根据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报价、信誉、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定1家作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三)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四)由我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本期服务有效期:本期服务有效期为12个月(一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提供。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款项,采购人于每月结束后10天内计算上一计费周期应支付的服务费,并在收到有效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入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也可以根据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下午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所有材料一式四份。(邮寄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环城东路33号昌江县司法局业务用房406室,电话:26652676,邮编:572700,邮寄信封上需注明“2023年昌江黎族自治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请做好材料备份,参与遴选的材料我局不再退回。

(四)联系人:陈作贵,联系电话:1397627033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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