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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0X1024-1/2024-24174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昌江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4-03-07 18:09
  • 标       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选聘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与价值评价机制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3-07 18:0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选聘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与价值评价机制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两山”转化路径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需开展我县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推进全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根据招标有关规定,现决定公开招聘一家具有招标代理资质公司来完成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招标人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与价值评价机制项目(二期)

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控制价:40669元(代理费用由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支付);

四、招标项目性质及用途:提供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五、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2、必须在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3、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的服务人员。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及在《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的网站查询截图;

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七、报名及递交选聘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37日至20243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及选聘资料)

2、地址:昌江县石碌镇环城东路31号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三楼

八、选聘办法

1、独立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招标代理费金额,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2、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

4、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1天。

5、由选聘人与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62398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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