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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0X1024-1/2024-30136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昌江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4-04-01 11:40
  • 标       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南省大气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昌江县)采购单位公开遴选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01 11:4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海南省大气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昌江县)采购单位公开遴选的公告

为做好海南省大气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昌江县)工作,提升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的监测能力,现为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一批仪器设备,我局计划开展该项目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大气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昌江县)采购。

二、项目内容:1.采购烟气黑度望远镜1套已完成2024年计量检定(校准)并出证书;2.采购林格曼黑度测试仪1台,已完成2024年计量检定(校准)并出证书;3.采购烟尘流量校准器1台,已完成2024年计量检定(校准)并出证书。具体品牌、型号及其他要求详见海南省大气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昌江县)仪器设备购置清单

三、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

四、预算审核经费:12.9万元整,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五、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审核咨询服务费金额,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注:需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所以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

六、选聘办法

1.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咨询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咨询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咨单位,若咨询单位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单位。

2.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1天。

3.由选聘人与中选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4月1日至20244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6号昌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办公室。

八、中标结果确认:

1.中标结果确认时间:电话通知

2.中标结果确认后由我局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通知、不解释原因。

3.中标单位须按照中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十、选聘部门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符永妃

联系电话:18898952164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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