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主题教育重要调研课题成果转化工作,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落实好省政府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要求,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撤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3〕2485号)和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小学教学点撤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县情实际,我局组织人员草拟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无在校生学校撤并撤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了县委编委、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意见。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无在校生学校撤并撤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39号教育局基础教育室,邮编:572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无在校生学校撤并撤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jjj26628397@163.com。
3.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898—26630991
附件: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无在校生学校撤并撤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无在校生学校撤并撤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