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首页 > 县政府文件
  • 索  引 号:00825739-6/2025-8777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昌江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5-09-26 10:29
  • 标       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昌江黎族自治县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的批复
  • 文       号:昌府函〔2025〕117号发布日期: 2025-09-26 10:2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昌江黎族自治县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的批复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的请示》(昌水务〔2025〕1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昌江黎族自治县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划定岸线功能分区,对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你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规划衔接。

二、你局要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岸线开发利用项目依法实施水行政许可,各乡镇政府以及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旅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扎实做好河湖岸线空间管控相关工作。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原程序进行报批。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26699106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202506528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6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602000102号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昌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