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
陈建刚同志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5年3月25日,陈建刚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在发生火灾时及时营救被困一家四口。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陈建刚“昌江黎族自治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向陈建刚同志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打造“山海黎乡纯美昌江”做出更大贡献。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