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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5739-6/2025-9901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昌江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5-11-18 16:49
  • 标       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昌府〔2025〕51号文的公告
  • 文       号:昌府〔2025〕95号发布日期: 2025-11-18 16:49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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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昌府〔2025〕51号文的公告

     

因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才地村委会军营村民小组张日忠、张德军、张德强、麦海莲、麦世东等5户农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部分地块属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属于错误登记事项县政府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张日忠等5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昌府〔2025〕51号,撤销十月田镇才地村委会军营村民小组张日忠、张德军、张德强、麦海莲、麦世东等5人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经核实,昌府〔2025〕51号对张日忠、张德军、张德强、麦海莲、麦世东等5人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整体予以撤销的行为存在错误。因此,县政府现予以自行纠正决定撤销《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张日忠等5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昌府〔2025〕5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11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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