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 昌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机关: 昌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分享到:
|
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文件对物业管理“党建引领,纳入社区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小区居民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探索组建由属地镇政府、居(村)委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10月28日修订,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等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我局草拟了《昌江黎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1.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2.公示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3.公示期间反馈建议意见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26633018@163.com邮箱;
(2)为便于联系反馈意见者,请写明真实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3)意见或建议反馈应在公示期限内,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0日





琼公网安备 4690260200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