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4779266-7/2025-01515 主题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发文机关:昌江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5-12-0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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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5年海南省“活力昌江 ‘绳’彩飞扬 ”青少年跳绳公开赛(海南·昌江站)活动方案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11-2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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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2025年海南省“活力昌江 ‘绳’彩飞扬 ”青少年跳绳公开赛(海南·昌江站)活动方案
为了丰富广大青少年儿童的体育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青少年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凝聚力,特举办本次青少年跳绳公开赛活动。以丰富多元的体育活动为载体,激发青少年儿童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增强身体素质,促进交流与合作,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力的社会氛围,促进体育文化的传播和普及。
一、活动主题
“活力昌江 ‘绳’彩飞扬”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海南省跳绳协会
(二)主办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活动时间:2025年11月30日
(二)活动地点:全民健身中心
四、活动对象
全省300名青少年儿童
五、活动目的
(一)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增强身体素质,培养坚韧、拼搏的体育精神。
(二)促进青少年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
(三)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的融合,丰富青少年的课余生活,助力当地体育旅游事业的发展。
六、活动内容
(一)计数赛
1.30秒单摇跳;
2.30秒双摇跳;
3.1分钟一带一单摇跳;
4.4×30秒单摇接力跳(至少包含一名异性);
5.30秒交互绳速度跳(至少包含一名异性);
6.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至少包含两名异性);
7.1分钟10人长绳同步跳(至少包含两名异性)。
8.3分钟单摇速度跳
(二)花样赛
1.集体规定套路1段
2.大型自编赛
3.个人花样赛
4.两人车轮样
5.交互绳花样
6.个人花样规定套路(1-9段)
(三)体育文化展示区
体育文化展示区是一个集教育、激励与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旨在深化青少年对体育文化的认识,激发他们的体育热情。
1.体育历史展览:通过展示当地体育发展的历史图片、奖杯、荣誉证书等珍贵材料,让青少年了解本地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体育项目体验:设置射箭、飞镖、轮滑等新兴且富有挑战性的体育项目体验区,让青少年尝试不同的体育项目,拓宽体育视野。
(三)旅游文化互动区
旅游文化互动区是一个集知识传播、趣味体验与文化传承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旨在通过多样化的互动形式,让青少年深入领略本地旅游文化的独特魅力,增强对家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1.本地旅游景点推介:设置旅游咨询台,通过展示当地的旅游景点图片、宣传资料,向青少年介绍本地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和特色美食,激发青少年对家乡旅游的浓厚兴趣。
2.旅游文化游戏:精心设计与旅游文化紧密相关的趣味游戏,如旅游知识问答、景点拼图等,使青少年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深入了解本地旅游文化。
3.特色手工艺品制作:诚挚邀请黎族手工艺人现场展示制作过程,如黎陶、黎锦手镯、编织等,让青少年亲身体验传统手工艺的魅力,并可以自己动手制作黎族纪念品。
七、比赛分组
1.A组(5-6岁):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B组(7-9岁):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3.C组(10-12岁):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4.D组(13-18岁):2007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5.E组(18岁以上6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八、参赛办法
(一)以队伍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加比赛。(不能分1、2队)
(二)各队伍可报领队1人,每个组别教练员1-2人,运动员若干。
(三)个人花样、车轮花样项目限报2人/组,交互绳花样、1分钟10人同步跳、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和集体自编赛、集体规定套路1段各单位限报1队。
(四)参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赛制要求人数,以报名顺序为准。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2021-2024年全国跳绳竞赛规则》,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
(二)分站赛中获得本组别前八名(队)运动员直接晋级海南总决赛同项目比赛。
(三)申请段位制的可根据实际成绩申请相应等级证书,(根据全国考评中心制定的等级标准进行申请)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各组别录取前八名,5人及以上的项目前三名颁发证书、奖牌,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其余各项目前三名颁发证书、奖牌,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设“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若干。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若干。
十一、资格审查与纪律
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与纪律监督,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和纪律工作。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赛。
(一)本次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并查实运动员出现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证件、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将对涉及教练员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终身禁止参加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举办赛事,且本次比赛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二)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无故罢赛、殴斗滋事违背体育道德和违反体育竞赛纪律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况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组委会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二、申诉
运动员对裁判员裁决有争议时,由领队或教练员在此项目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交800元申诉费。仲裁委员会根据比赛视频给予裁决,成绩在规则误差范围之外,仲裁可重新更正成绩,并退还申诉费;成绩在规则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的,保留原始成绩,不退还申诉费。仲裁委员会的判决为终审裁决。
十三、裁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
比赛裁判员、仲裁、技术官员由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统一选派。
十四、器材
(一)赛事推荐跳绳品牌:象样牌
(二)速度类项目自备绳具,使用组委会电子计数设备。
(三)花样类项目请参赛队伍提前自备跳绳装备,使用组委会推荐的赛事用绳。
十五、其它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版权以及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为宣传和推广,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人员的肖像用于摄影、摄像、电视播放、识别以及其他方式的记录和记载,包括用于组委会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