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执法力度,依法纠正一批生产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现公布1起商品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2025年9月22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昌江石碌金星饼厂(以下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5年9月26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2025年9月22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月饼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老味道月饼”品名:金星广式五仁月饼,净含量:100g×4个,月饼礼盒外包装为长方形,长、宽、高为27.5cm×27.5cm×5.6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款月饼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33.88%,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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